人力搬运服务价格将公示 物价部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12358”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9:09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顾潜)昨日,从物价部门获悉,近期《无锡市人力搬运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即将出台,今后,所有从事人力搬运服务的企业按规定必须在住宅小区(大厦)内公示其服务项目以及服务价格。 规定出台后,所有人力搬运企业必须将经营的服务项目、服务价格以及工商营业证照副本及复印件提交物价部门备案,对一些明显属暴利性质的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将不予备案
据物价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此举目的在于通过公开服务价格,促进市场竞争,从而来遏止住宅小区内人力搬运强制服务、谋取暴利的行为。市物价局已于近期24小时开通价格投诉电话“12358”,受理任何涉及搬运服务的价格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