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化是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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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9:12 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科学地明确了今后五年和更长时期发展的方向、原则,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高瞻远瞩,高屋建瓴,审时度势,在对国情和世界形势科学判断基础上提出的全新理论和政策,为包括贵州在内的全国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道路,使新农村建设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 贵州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是脱贫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贵州农村建设呈现出以下一些主要特点:一是典型的喀斯特自然条件。二是自然村落式的人口分布。三是生产方式陈旧落后,经济发展水平低、贫困面大。四是文化落后、民主管理的程度不高。贵州农村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原则来有效实施,关键在于找准适合贵州新农村建设的路径。村镇化是贵州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路径。 村镇化是指按照经济规律和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内在要求,把自然村和行政村按照经济市场的半径统筹规划,建设形成具有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和产品,并能充分共享公共资源的市镇。其主要的特点是:第一,村镇的人口规模和市场范围由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所形成与决定,即为完全意义上的经济村镇或市场村镇。第二,具有基本的城市功能即拥有与市场、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包括路、街、水、电、通信、排污、文化、教育等在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而且能够实现公共资源的充分共享和利用,而不是分散的、一家一户各自独立建立和拥有、管理、使用的简陋低水平的基础设施。第三,必须由政府部门加以引导和规划、规范,即不是完全由市场自发自主长期形成的,而是在政府依据经济规律和市场发展程度,进行前瞻性引导下形成的。 村镇化是贵州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和现实选择。其一,符合中央作出的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大力推进城市化的科学决策。其二,能够极大地节约宝贵稀缺的土地资源。其三,能够享用城市发展的文明成果即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享受城市的生活方式,从而提高生活质量。其四,提高市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其五,更加有效地保护、改善、巩固生态环境。 村镇建设的体制、经济与市场基础是土地经营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村镇建设首先要求政府依据经济与市场发展状况及趋势做好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引导形成不同市场空间的经济区域的经济村镇。村镇的空间布局要科学合理,有市才有镇,市大镇才能大,市兴镇才旺。同时,对单个的村镇要做好规划,既不能超越现有的市场,也不能滞后于已有的市场,还要有适度的前瞻性。其次,公共基础设施与产品的先期投入要由政府来承担,并以市场化的方式运作资源投入,以经营的理念来管理和建设村镇。再次,用中央新型农业补贴机制的财政补贴专现资金引导、调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化,形成土地向热爱农业、擅长农业生产与经营管理的农业人才、农业企业或农场主适度集中,实现规模化生产经营。同时,把由此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人口与劳动力引导到为农业配套服务的行业、村镇的第三产业上来,使这部分人口与劳动力有较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能够在村镇取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凝聚市镇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与机制。并建立新型的居住地管理的户籍制度,保护随土地经营权流动而流转的人口与劳动力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人口与劳动力合理高效流动的机制,使其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作者:杨勇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