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制止江西九江城管人员野蛮执法被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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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9:32 石家庄日报 | |||||||||
江西城管人员执法变“施暴”记者路见不平出面劝阻 11月8日上午,江西九江日报社一名记者为制止城管人员的野蛮执法,竟在自己单位的大门口遭到对方的群殴;闻讯赶来制止城管人员施暴的多名记者也都遭到拳打脚踢。 “实在是看不过去了,就上前说了一句话,没想到话还没说完,他们就疯狂地动起
8日8时20分左右,在九江日报社门前的马路上,聚集了很多看热闹的群众。路经此地的九江日报社副刊编辑丁伯刚出于职业习惯,挤进了人群。他看到这样一个场面:人群中间是一辆城管执法车,一名上了年纪的农妇躺在车前挡住车的去路,农妇的右手血肉模糊;两名城管人员正强行拖着农妇往路边走,农妇挣扎着不肯起身。“老人的年纪跟我母亲相仿,那情形真的太让人难受了。不管是什么原因,执法人员也不能这样执法。” 丁伯刚便走上前对拖人的城管执法队员说了句:“你们怎么能这样!”然而话音未落,旁边的几名城管队员便冲上来,对其拳脚相加。“当时都蒙了,只有拳脚落在身上的感觉。他们追着我打了二十几米远,没想到他们会这样毫无理智。”事后,丁伯刚才知道同时动手围攻他的有3个人,要不是有同事出来解救,他不知道会被打成什么样。 上来解围的《九江日报》的几位编辑记者也不同程度地挨了拳头;一些出头鸣不平的群众也遭到殴打。九江日报社的保安小袁跑来劝阻,结果也被几名城管执法人员追到报社的院子里打,其中一名执法人员把小袁顶在院子围墙上,一手掐住他的脖子一边用膝盖撞击他的身体。等到110警察赶到后,打人者才住手。整个事件持续近1个小时。 记者在医院见到了正在住院的农妇叶木英。据介绍,叶木英今年63岁,当时,她正挑着一担白菜去附近的小区菜市场卖菜,突然几名城管执法员以随街叫卖影响市容和交通为由,强行收缴她所有的东西。“他们把我的菜和箩筐扔到车上,还把我的秤给折断了。我扯着他们不放,说菜不要了,但要把箩筐扁担还我。后来我被推倒在地上,我又抱着一个城管的腿不放,这个城管就把我的手给掰开,结果手裂开了好大口子,流了很多血,后来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叶木英说。 据医生介绍,叶木英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膝关节红肿。右手第二指蹼破裂达五六厘米。 让记者们感到气愤的是,肇事者打人之后扬长而去,还是报社记者和叶木英的家属一起把受害人送到医院。 8日下午,九江市浔阳区区长助理和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来到九江日报社向被殴打的记者道歉。 该区长助理表示,区委区政府已经意识到了这是一件影响恶劣的事件,并于8日中午紧急召开会议来处理此事,承诺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后给予相关人员以严肃处分。然而,道歉和承诺并不能消除记者们心底的伤痛,双方的交谈不欢而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记者说:“现在他们感觉到压力了,给我们道歉来了,但如果整个事件中的受害者都只是普通的群众,他们还会不会道歉,我们不好断定。他们伤害的不仅仅是记者的尊严!”(涂超华)据《中国青年报》 专家观点 法律缺位是最大的软肋 有关专家指出,新闻采访权、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尽管不是行政权力,不是司法权力,但它却是公民的社会知情权、批评建议权、监督权的代表和延伸。作为具体的公民,其上述权力是通过新闻记者的具体采访报道行为来实现的,殴打记者也是对公众知情权和社会知情权的粗暴践踏。如果新闻采访权受到暴力干涉,整个社会公共利益就会受到伤害。 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认为,记者被打表现出媒体干预社会的频率、力度、广度有了很大的提升,表面上看是负面现象,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媒体发展尽其职责的一种进步;我国的行政、司法及协调机构还不够有效和尽职,很多关系到群众利益的问题由媒体解决,媒体有“负荷过重”的问题;社会法制的缺失也导致了记者被打这一现象的出现,现行法制对于媒体的采访曝光权利尚未进行明确的规定,致使许多个人和单位对媒体的正常报道认为是侵权而加以阻挠干涉。(杨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