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然公司11人团伙走私过亿偷税过千万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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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9:3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深圳讯 本报讯 (记者 刘启达 通讯员 海红 庆军) 深圳海关缉私局昨日向媒体宣布,由该局侦破的“安然”特大走私团伙11名成员日前全部被判刑,徒刑分别从有期徒刑8个月至12年不等,其中主犯李某被判12年,并处罚金1100万元。
2003年7月,深圳海关缉私局查实,走私分子李某于2002年6月开办了安然公司,名为代理内地客户进口商品,实为掩护其低瞒报价格走私。李某在开设安然公司后又在香港开设了Y公司。每当安然公司代理货物进口,必会从香港绕道经Y公司转手。李某利用安然公司与Y公司的关系,伪造多种票据文本,将实有价格低报了40%~80%,以此手法偷逃税款。 后查明,从2002年6月至2004年8月,李某操纵的“安然”团伙走私案值达1.02亿元,偷逃税额1064万元。 深圳海关缉私局于今年初将“安然”团伙的11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决,11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2年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