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和禽类产品不得承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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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0:07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记者 林红梅)交通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对全国交通系统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要求对没有动物防疫部门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和禽类产品,各货运企业不得承运,确保疫情不通过车船等交通工具扩散传播。 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水运企业建立起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反应机制,一旦在局部地区发现禽流感疫情,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配合
通知强调,严禁各货运企业将疫区的活禽和禽类产品运出疫区,对没有动物防疫部门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和禽类产品,各货运企业不得承运。各客运企业及客运站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乘车船出行。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要立即暂扣并请动物防疫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要开展打击“黑车”专项行动,防止非法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禽类及其产品。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