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部门:广州市区禁养家畜家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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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0:22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记者 徐静)近日,禽流感疫情来势汹汹。然而,很多居民反映一些住宅小区内有居民散养鸡、鸭和大量的鸽子。 日前,家住同和大陂西街的罗先生很头痛,因为他隔壁屋在天台养了几十只鸡,“别说没觉好睡,一直闻着鸡的臭味,真的难受。”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鸡场在一栋七层高的住宅天台,二三十只鸡离罗先生的屋子只有一米。罗先生说,因为恶臭,一直都不敢开窗。
小区一位姓刘的居民表示:“这些鸡就散养在小区里,不仅影响了小区的环境卫生,而且给居民的安全带来了隐患。现在正在闹禽流感,希望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 广州市市容环卫局宣教处有关人士称,目前施行的条例明确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违规者可按禽类每只处50-100元罚款,畜类每只处200-500元罚款。具体处罚由城管执法人员执行。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