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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未经选举——八百业主法庭上“炒掉”业委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0:44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从来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却无端出来个业主委员会。沈阳市和平区某小区的800多名业主一怒之下,将当地房产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房产局关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批复,确认该业主委员会违法。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日前一审认定,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批复无法律依据,判决予以撤销。

  2003年6月,沈阳市民张某搬进了在和平区新买的住宅。住进去没多久,张某
和许多业主认为小区的物业不合格,从2004年5月1日起,张某就没再交过物业费。因拒交物业费,张某等业主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对此,张某等人提出反诉。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在调查中认定现在的业主委员会不是选举产生的,要求重选业主委员会,然后换掉物业公司。

  经调查,目前这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由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道办事处玉屏一社区委员会于2003年12月15日向和平区小区办提出申请,并由和平区房产局于2003年12月26日作出批复成立的。张某与另一业主李先生代表800多名业主,将沈阳市和平区房产局告上法庭,物业公司和玉屏一社区被列为第三人。

  法院审理查明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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