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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新县镇政府挪用28万民心款还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0:59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陶德富 田飞) 借口解决当地百姓饮水难,以“民心工程”立项获得30万元专款后,广东省清新县石马镇政府竟造假票据挪用其中的25万元,用于偿还政府向银行借贷修建该镇水电所的贷款,并将另3万元下拨到两个村委用于自来水管网安装。目前,省纪委及该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30万专款只有2万落实

  事情由该县石马镇河洞民康水厂负责人投诉引发。据该水厂负责人陈少敏介绍,石马镇为解决当地长期饮水不卫生的问题,于1998年建成石马自来水厂,但该水厂一直无法把水引到石马河洞圩及周边多个自然村。2003年,陈少敏与镇政府商定,双方合作投资,以解决河洞片民众饮水的民心工程立项,向上级申请30万元资金,择地建设“石马镇河洞民康水厂”。

  在盖有镇政府、水电所公章的《石马镇河洞片食水工程建设协议书》上,记者看到如下主要内容:甲方为石马镇政府、石马水电所,乙方为古坑村委会、凤拔村委会及陈少敏的施工队,工程资金投入控制在45万元,甲方投入30万元,乙方投入15万元。工程启动资金先由乙方支付,水厂在2003年4月动工,同年7月竣工。甲方付清投入资金后,水厂的收益按甲方六成,乙方四成的比例分成。

  石马镇河洞民康水厂于2003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然而令陈少敏想不到的是,虽然30万元专款早已下拨镇政府,但他至今只收到2万元。

  开3张假收据应付检查组

  陈少敏说,2004年4月,为了应付检查组的

审计,镇政府开出3张连号收据,让他盖上石马镇河洞民康水厂的公章,承认“2003年11月收到石马镇水电所食水工程款30万元”,收据单背后还有镇水电所负责人、镇长、镇委书记等人签字同意资金下拨的字样。检查组走后,陈少敏向水电所要回这3张收据,不料收据却被镇政府有关人员写上“作废”字样,背后的领导签字也被涂抹。

  陈少敏为何要承认收到这笔款?剩余的28万元专款究竟挪用到何处?记者经过核实发现,当时石马镇政府与陈少敏签协议后,顺利地向上级部门申请到了30万元民心工程款的资金。随后,镇政府以出面帮陈少敏投资的水厂解决申办手续和营业执照、并付其2万元为条件,让陈少敏以该水厂的名义开具3张假收据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通过检查后,镇政府将其中的25万元用来偿还政府修建该镇水电所时向银行借贷的贷款,另3万元则分别下拨到两个村委用于自来水管网安装。

  此外,据知情者透露,由于陈少敏一直没有得到资金扶持,再加上当地的300多家农户大多只在煮饭做菜时用水厂的水,其他方面则打井取水,这使河洞民康水厂每月所收的水费仅在2000元左右。为此,陈少敏多次要求政府出面制止打井取水,但当时任该镇主要负责人的官员都已先后调走离任,没有取到其需要的效果。久而久之,陈少敏欠下不少债务,水厂面临倒闭,于是他把镇政府不履行合约、造假作伪证的行为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告发。

  县纪委曾调查但未作处罚

  据清新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县纪委曾专门对此事展开过调查。调查表示,原石马镇书记、镇长等人为应付上级机关检查,确实假造了“民康水厂收到石马水电所30万元”的收据,并集体签名同意下拨款项,上级检查后又将收据作废,这是一起集体作假的违纪行为,但由于他们没有私分该款,所以当时没有处分相关责任人。

  11月8日上午,记者经清新县县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当时在该县石马镇任镇委书记和镇长的褟国超及李德荣,已先后分别调任该县水利局局长及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一职至今。这名负责人证实,由于当事人投诉,已引起省纪委高度重视,省纪委目前已派调查人员进驻清新县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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