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甘肃规定党员干部参赌先免职再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1:35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11月10日电(芮芬)甘肃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监察厅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在查处党员干部赌博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的通知》,对参加赌博的党员干部,组织部门给予其免职处分,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对于党员干部以赌行贿受贿、挪用公款参赌等行为将“重拳出击”。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依纪依法办案。公安机关在查禁赌博、办理
涉赌案件时,要认真核查参赌人员的身份,凡发现党员和干部参加赌博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7日内把查处情况报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组织部门收到公安机关的报告后,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参加赌博的党员干部先办免职手续,再依据规定处理;不属管辖范围的,报告上级组织部门或函转有管辖权的组织部门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报告后,要对参加赌博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不属管辖范围的,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函转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将有关党员干部参加赌博的举报线索及时转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要组织力量认真查处,查处结果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