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万吨以上的煤矿要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7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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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1:54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胡占山) 目前,我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已正式出台,抵押金最低6万元、最高70万元。今后凡涉及安全生产的单位,每年必须在2月底前足额缴纳抵押金。 如何缴纳抵押金,我省按行业和开办先后分三种不同情况:煤矿生产企业以矿为单位按上年实际原煤产量分档缴纳,年产量60万吨以上的需缴纳70万元,年产3万吨以下的需缴
企业发生生产事故的,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救灾抢险和事故处理所需资金,主要用于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而发生的指挥、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