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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2:02 生活报

  9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发布,该《决定》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出了相应的规定:●2010年以前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

  2010年以前,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本科。●职业教育附加费比例上调

  我国从2006年起上调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区不低于20%,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30%。●职业教育成绩与领导政绩挂钩

  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接受人大、政协的检查和指导。●建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教育试点

  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安排经费,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中等职业学校要把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作为助学的重要途径。●企业给职校实习生付酬可享税收优惠

  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

  (新华社电)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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