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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济困 兰州市将举行“慈善一日捐”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3:26 新华网

  新华网甘肃频道11月10电(范晓娟)11月10日上午,兰州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从11月2日开始,举行“慈善一日捐”活动。

  此次“慈善一日捐”活动将秉承自愿的原则,不搞强行摊派。活动主要内容是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机关捐出节约的一天经费,各类有收入的人员捐出一天的收入。在这次“一日捐”活动中,单位捐助在1000元以上,个人捐款在200元以上的,捐赠者在半年内可以指
定捐款的使用方向,并享有冠名权。在捐赠活动中,组织单位可以按筹款额的2%提取活动费用。捐款的额度地级干部不少于200元,县(处)干部不少于100元,其他干部职工不少于50元。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9号、(2000)152号和甘财税(2005)2号文“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税前全额扣除”的规定,各单位捐赠可享受此政策优惠,由市慈善总会出具相关证明。

  此次“慈善一日捐”活动主要在市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在兰单位、驻兰部队和大专院校、

医院范围内进行。活动从11月2日开始,时间为2个月。此次捐助活动中,各单位所捐款项集中交付市慈善总会,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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