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日发出十条倡议同来消除安全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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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4:43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傅健/良标/通讯员福军/建伟 本报讯又是一年消防日,火灾无情,警钟长鸣。昨日,泉州市消防支队除在大型工厂里举行逃生演习、教群众学习消防知识外,还专门发出十条倡议,共建和谐社会与美好生活。
这十条倡议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提出的,具体包括,不要在住宅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或搭设临时设施;邻里之间相互提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不要私接临时电线,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 今年初以来,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大批火灾隐患得以消除,火灾起数呈总体下降2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0%,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数也明显下降,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火灾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