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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特区内城中村20%拆除重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4:43 深圳晚报

  未来五年特区内城中村20%拆除重建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2005—2010)》出台

  本报记者彭森报道《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2005—2010)》日前正式获市政府批复。《规划纲要》提出,未来5年,我市将全面完成特区内各级城市中心区
、重点水源保护区等对城市整体利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内的城中村,以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城中村的全面改造,力争在2010年前特区内城中村的拆除重建规模达到总量的20%。

  昨天下午,市城改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规划纲要的重点内容以及市城改办成立以来开展的有关工作。

  长远目标:力争实现四个“融合”

  《规划纲要》提出我市城中村改造的长远目标是,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总目标的要求,通过全方位的综合改造,促使全市城中村在居住环境、管理秩序、经济发展和文化心理等方面与城市全面融合,成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这一目标要求,要实现四个“融合”:空间融合。通过对建筑空间实体及各类配套设施的改造,改善城中村的生活环境,将城中村的土地按照城市规划进行统一利用,完善城市用地布局结构,营造整体协调的城市面貌。管理融合。按照现代城市社区建设的要求,完善城中村的管理体制和社区组织体系,将城中村纳入城市管理的统一法制秩序。经济融合。将城中村的集体股份合作公司改造成为参与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集体和原村民的经济来源由过度依赖于物业出租转型为多元化的产业经营,融入城市产业发展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文化融合。妥善保护城中村的珍贵历史文化遗存和优秀地方文化传统,打破封闭的文化心理,使城中村居民融入具有深圳特色的现代都市文化。

  未来五年:重点改造空间形态

  按照《规划纲要》要求,我市城中村改造在未来5年要以空间形态改造为重心,5年后转向社会形态改造。为此,在今后5年,要以综合整治为突破口,逐步实现城中村生活环境的普遍改善,促进城市产业结构提升和空间布局优化,使特区外城市化水平和城市面貌与特区内接近。5年后,根据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将工作重点转入社会形态改造方面,使城中村逐步在产业发展、社会管理、文化心理等方面完全融入城市。

  未来5年城中村改造具体目标

  特区内:

  ■全面完成各级城市中心区、重点产业片区、重点景观地区、重点水源保护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等对城市整体利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内的城中村,以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城中村的全面改造,争取在2010年前特区内城中村的拆除重建规模达到总量的20%

  ■全面完成其他城中村的综合整治,较大程度地改善城中村的居住环境和建设面貌

  特区外:

  ■重点推进城镇中心区、重点产业片区、重点景观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区内城中村以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居住环境极差的城中村的全面改造,争取在2010年前特区外城中村的拆除重建规模达到总量的5%

  ■重点开展城镇中心地段、各类规划重要功能区及城市干道两侧城中村的综合整治,争取在2010年前特区外城中村综合整治的规模达到总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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