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三类文化产业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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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4:43 深圳晚报 | |||||||||
我市将建三类文化产业基地 分别是“企业示范基地”、“孵化基地”、“教学和培训基地” 本报记者方勤陈娜丁荡新报道记者从上午召开的全市文化产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建设文化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暂行)》(征求意见稿),我市将从
据了解,第一类文化产业基地是“企业示范基地”,是依托现有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或机构设立的文化产业基地和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专业性基地;第二类是具有孵化器功能和文化企业集聚物理空间的“孵化基地”,包括“创意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品展示交易中心”等;第三类是具有一定规模,从事文化产业行业培训、人才培养、产业研究的“教学和培训基地”。 经审核进入基地的文化企业、机构和项目将依法享受系列的政策支持,包括依法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发展文化产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与措施;我市将鼓励基地对创新文化项目进行投资,大力支持基地的招商引资;建立政府绿色通道,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优质服务等。据了解,基地自授牌之日起开始试行期,试行期为一年;不合格者,将撤销其资格,追回已获得的各种资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