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交通部要求防止禽流感疫情通过车船蔓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5:43 温州新闻网

  中广网北京11月10日消息 为贯彻落实11月6月下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交通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再次部署全国交通系统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要求把防控禽流感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疫情不通过车船等交通工具扩散传播,确保交通畅通以及确保防疫紧急物资的运输。

  交通部要求全国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水运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的统一部署,遵循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有效防控的原则,按照交通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反应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防控工作。

  交通部强调,一旦在局部地区发现禽流感疫情,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配合有关部门对疫点进行封锁,对进出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和消毒。同时,确保防控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序进行,保持公路交通畅通,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严禁各货运企业将疫区的活禽和禽类产品运出疫区,对没有动物防疫部门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和禽类产品,各货运企业不得承运。各客运企业及客运站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乘车船出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要立即暂扣并请动物防疫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要开展打击“黑车”专项行动,防止非法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禽类及其产品、疫区人员。

  对国家确定的疫区,当地省级交通部门要及时将采取的措施、交通畅通情况以及有关数据报送到交通部。未发生疫情的地区,各省级交通部门也要将防控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送交通部。

  各陆路口岸交通主管部门、各港航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积极配合动物检疫、海关等有关部门,做好出入境运输车船的防疫检查工作,对来自境外疫区的车船进行消毒,防止境外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非法进入我国。

  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组织充足的应急保障运力,保持通讯畅通,加强调度指挥,保证防治禽流感的疫苗、疫苗生产用鸡蛋、药品、设备等各种紧急物资的及时快速运输。对运送紧急物资的车辆,始发地交通部门要出具证明,各路政、运政执法站不得检查,各公路收费站要对其优先放行,保证快速通过。运送紧急物资车辆在运行途中遇到困难的,各地交通部门要及时提供帮助,保证防疫紧急物资运输顺利进行。

  交通部强调,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擅自设置防疫检查站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检查,不得在非疫区设置检查站阻断正常运输和阻塞交通,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断公路和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发现上述行为的,要立即协调处理并上报交通部。

  交通部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加强对参加防控禽流感工作的交通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交通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并为参加防控禽流感工作的职工配备必要的药品和防护设备,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