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塔山矿难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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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23:17 新华网 | |||||||||
新华网乌鲁木齐11月10日电(记者刘宏鹏、李来房) 新疆奇台县“11·8”善后处理工作组10日宣布,将向北塔山煤矿炸药爆炸事故遇难者的家属赔付20万元,由奇台县14个部门组成的善后工作小组,正分头同遇难者家属接洽、商谈善后事宜。 善后处理工作组说,在11月8日北塔山煤矿炸药爆炸事故中受伤的24人,目前病情稳定,预计3名轻伤员将于11日痊愈出院;自10日起,事故调查工作将全部转由公安部门负责
新疆奇台县北塔山煤矿为露天开采煤矿,位于距离奇台县城206公里处的中蒙边境附近,系“四证齐全”的个人独资企业。11月8日1时50分,该矿存放于生活区的500余公斤炸药爆炸,造成11人遇难、3人失踪,另有24人不同程度受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