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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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0:3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孙进) 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出台《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要结合其任职岗位的具体职权进行上岗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方可发放行政执法证件。 根据意见,各行政执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扩大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法定职权必须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行政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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