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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迪斯尼一样养成形象“洁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0:3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北京四惠建材城商户联盟为惩戒不良商户,要求其钻进米老鼠充气卡通内挂牌游街道歉。此举招致迪斯尼派法律顾问赴京讨说法。迪斯尼公司法律顾问表示,如此挂上牌子游街示众,损害了米老鼠形象,要求立即终止这一行为。

  (11月7日《新京报》)

  这是一则颇“有趣”又发人深省的新闻。按建材城商户联盟代表的说法,其本意只想惩戒不良商户,并无诋毁米老鼠形象的意思。实际上也是一种软性的、充满灰色幽默味道的“次正义”式处罚———以一个带有轻松、谐趣韵味的可爱动漫主角充当“惩罚”道具,无疑是商户们在向公众表达自律决心的同时,又给被罚者留有足够尊严退路的一着“妙棋”。

  在一次典型的浓缩东方式智慧的处罚“行为艺术”面前,迪斯尼公司的较真无疑让人感喟。很显然,这既不是一次被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的公开社会活动,也非影响或辐射甚广的都市商业秀,按照一般认识,像迪斯尼这样远隔重洋的国际化大公司是不会(或无暇无心)顾及到某次小众式的“娱乐化”表演的,但结果却偏偏让人震撼!难免有人诘问,这“维权”成本是不是忒高了点?从经济角度考量,值吗?或者说,迪斯尼这次“大炮驱蚊”式的维权讨说法,是否给人有形象“洁癖”之嫌?

  这正是不同群体对法律天然敏感性和忠诚性的区别所在!直到直面迪斯尼公司的法律顾问,商户们还在为自己的无意之失辩护和解释,他们远远没有意识到,在知识产权等等法律保护原则面前,娱乐和惩罚的“纯洁性”都不能成为洗脱侵权的理由。比商户们的法律意识迟钝更让人深思的是,在“表演”断续进行的那么长时间内,没有任何一个参与者或观看者意识到,他们对道具的形象“亵渎”可能涉嫌侵权。

  迪斯尼的法律顾问来得很及时,他不仅给所有商户上了一课,更给所有的关注者和读者上了一课,表面看,这是一堂形象“洁癖”课,实则不然,它是扎扎实实、充满了敬畏和虔诚之心的法律洁癖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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