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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方聘请10名法律顾问协助提高执法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1:09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何雪华 通讯员李真 陈庆华 张毅涛)身为执法者的公安机关,也需要大律师的帮助。昨日上午,10名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和资深律师从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江小明手中接过聘书,成为首批接受广州市公安机关聘请的法律顾问。筹建多时的广州市公安局法律顾问组也从这刻起正式运作,将协助广州公安机关提高依法执法的能力。

  聘“大状”为法律顾问

  据广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负责人昨日透露,广州的治安情况比较特殊,随着广州人、财、物流动的加速,违法犯罪形式与现象一直在变化,极需警方在执法观念、执法手段和执法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因而法律方面的“外脑”就成为警方“求贤”对象。事实上,最新出现的犯罪,包括手段、形式、现象,或者个案,竟有八成是在广州首先发现或形成现象的。

  据介绍,经过公安机关反复酝酿,局党委研究决定,聘请法律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和资深律师为广州市公安局法律顾问。警方通过借助他们的法律专长和业务专长,为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指导和法律论证,为执法热点、难点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状”首要解决三大问题

  记者了解到,首批接受聘请的10名法律顾问将任期两年,其中有3名是女“大状”。当警方法律顾问的条件很高,不仅要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还要在民事专业领域有较高法律水平。他们是兼职形式,提供不定期服务,为民警开设维护警察权为主的法律讲座,讨论和研究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法律意见。

  据介绍,目前,警界与律界携手,首先要研究和解决有三大问题。一是明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将被《治安管理法》取代并实施,但目前,广州警察的实务操作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事实上,条文的解读宣传与教育是最紧迫的。

  二是在大接访时发现,市民群众对于接处警时多有误解,以为报了警就要立案。警方期盼律界能帮忙打开僵局。

  三是如流花地区的背包党一样,某一类型的犯罪分子,他在准备作案时不算犯罪,具体行动时警方才能采取行动,怎么治理这些情况,并实现治安防范,需要律界给予帮助和指导。

  警方聘请的十“大状”

  姓名职务

  张明楷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 恒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建广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文静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官选芸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曾 义 国浩律师集团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司马静 广州民生康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任 力 广东信兆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伟 广州大学法学院理论教研室主任,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谭建林 广东百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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