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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军校“招生”骗了七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3:1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李婧)京城最大一起升学诈骗案昨天在市一中院终审判决,主犯宋立娜、金新亚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宋立娜等人虚构自己有“铁关系”,谎称能为他人办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院校的入学手续,先后骗取45位被害人近700万元入学款。

  法院查明,2002年初至2003年11月间,宋立娜等人谎称能办理到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入学手续。他
们私刻公章、伪造入学手续、军人身份及大专学历,共诈骗45名学生的入学款共计人民币688.9万元。除中间人张某、孙某退还入学款69万元外,其余款项均未退还。在开庭审理中,宋立娜的辩护人称,被骗人找宋立娜都是想通过非正常渠道托人上学,这种念头本身就是非法的,宋立娜是中介人和受害人,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据主审该案的法官介绍,宋立娜虚构事实,伙同他人骗取学生入学学费,在明知自己无权参与高考招生的情况下,伪造大量假证明、证件等对高考落榜生家长承诺能让其子女上军校,毕业后当军官,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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