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制定管理责任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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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3:13 深圳商报 | |||||||||
市卫生局制定管理责任体系 各项热点问题责任落实到人 深圳商报记者王美华通讯员张木秀
【本报讯】市卫生局按照各医疗单位的功能,将医疗质量管理、医德医风管理和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热点问题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并实施有责必究的“埋单制”。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召开的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目前,卫生局正在制订“深圳市卫生局管理责任体系”。该责任体系将明文规定市卫生局各处室、各级工作人员的履职责任,对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重大问题决策、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提出规范管理要求并落实责任,按照各单位的功能,对医疗质量管理、医德医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管理和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热点问题明确管理责任等。 据了解,该管理责任体系将以权责相称为原则推进职责法定化,以法定形式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避免多头执法、重叠执法和执法缺位。同时,制定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失职失责的责任。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环环相扣,相互制约,互不交叉,互不重叠,形成工作闭合环路。对重大责任事故,必须严肃追查,按责任制规定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