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出国婚变须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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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3:15 深圳商报 | |||||||||
【新华社成都11月10日电】(记者丛峰)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近日,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试行办法》。 办法规定,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因私出国(境)情况;本人婚姻变化情况;本人及配偶、子女继承大额遗产、接受大额捐赠、大额中奖等情况;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或求学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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