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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服务窗口须“一次性告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4:2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广州11月8日电(记者叶小钟)记者今天从广州市有关部门获悉,广州在政府服务窗口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实行首问责任制,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而被投诉多次的工作人员,将被撤换甚至下岗。

  据了解,原来个别窗口听工作人员在回答来办事的人员提出的问题时,往往是一次只回答一个问题。一些办事人员往往是知道了这个,又落下了那个,为了办一件事情,不得
不没完没了地来回跑,有的甚至多次奔波也还没有办完一件事情,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据介绍,“一次性告知”就是要求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将企业来办理的事项,已经具备的条件是什么,还缺什么条件需要准备,需要补上什么等等,做到回答齐全,一次性完成解答。

  目前,广州市在“外经贸一条街”的各窗口单位对各类咨询实行一次性告知。这里集中了海关、外汇、税务、公安、外经贸、工商、环保等16个政府部门、50多个对外办事窗口和70多项受理业务。

  广州同时推行首问责任制。据介绍,广州市在“外经贸一条街”设立相应的投诉办公室,接受投诉。接到投诉,有专人跟进办理,被投诉多次的工作人员,经过查实,将会被撤换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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