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廉政新规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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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4:2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实习生葛红普通讯员崔桂明)为了遏制说情风,山东省的一些法院出台了“说情登记”制度。专家指出,这一举措虽然展示了有关方面排除外界因素干扰的决心,但效果却有限,只有从制度着手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说情风。 今年6月,济南市天桥法院提出“让说情者不敢进门”,要求办案人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向说情者通报法院的处理态度并对其进行法纪教育。教育之后仍不悔改的,当事干警
无独有偶,日前,东营市一家法院的执行庭也出台了说情登记制,庭长还对说情案件实行执行监督、事后评查。 具体化的“说情登记”这一新举措确实赢得了一些百姓的叫好,但也有不少人对这一制度的实际效果表示质疑。山东青年干部学院法律系冯教授认为,在“人情文化”的大环境下,这种做法所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干警是否将说情者带去“说情登记”,取决于自身的觉悟,而光凭个人觉悟显然效果不大。 更有百姓质疑,说情者并不见得需要在光天化日之下“登门”说情。对于擅长“说情艺术”者,一个电话或者一顿饭就足以提供说情空间。因此,“说情登记”不可能发生显著作用。 专家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在体制上狠下工夫,完善法院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体制,并严格执行错案追究等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