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周礼良20万慰问金是“私事”怎说的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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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5:12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11日消息台《民生报》发表社评,质疑“交通部次长”周礼良去年底收受高捷关系人陈敏贤20万慰问金,怎可说成是其“私事”。 文章说,周礼良辩称,他当时已卸下高捷局长职务,并无公职在身;但以当前高捷案官商勾串的种种疑点看,周礼良任内有没有尊重民众的托付,有没有愧对自己的职务,恐怕才是外界更关心的问题。从周礼良前后说法的吞吞吐吐,已经让人感到内情颇有蹊跷。首
文章诘问,周礼良辩称,收受赠金时他已退出公职,因此那属于他的“私事”;这样的说法,听起来堂皇,其实却很荒唐。一般平民接受馈赠,也得讲究对称关系;更何况,一个退职公务员即使不知道公务员服务法有旋转门条款,至少也应有保持利益回避的自觉。 试想:如果周礼良不曾身为高捷局长,他哪里来的20万元慰问身价?再进一步想:他这20万的身价,并非因他的能力而来,而是来自他所能操控的1800亿元高捷兴建经费的职务权力。换句话说,陈敏贤若以区区数万元换取高捷数百亿工程的承包权,那是多么本轻利重的投资!令人扼腕的是,周礼良竟然宣称那是他的“私事”,而整个扁当局居然也只是坐视不理,不问其间涉及多少官箴和操守。 如果民进党当局默认周礼良收受金钱馈赠是“私事”,便难怪高捷案办不下去!(马克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