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执行二手房征税补充细则 首次明确二手房购买时间确定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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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5:16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 记者 刘巍 通讯员 卢俊德)沈阳二手房交易缴税有了细化的规定。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地税局了解到,关于二手房交易营业税问题,辽宁省地税局出台了相关细则。而二手房购买时间怎么确定,税务部门首次有了明确说法。 家住铁西区的王女士,急于将自家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子卖掉,但按相关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要全额征收营业税。然而,王女士想售出的房子,按购
在细则中,税务部门首次明确了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确定问题。 个人转让住房的购房时间,可按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发票上注明的时间孰先原则确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动迁后回迁住房首次上市转让的,凡符合本地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的,免征营业税。 2、继承住房后对外转让的,可以按原购买住房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但纳税人需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以下材料备案:继承前原产权人身份证明(已死亡的,需死亡证明);继承前原房屋产权证书;继承人身份证明;继承人与继承前原产权人关系证明(有户口簿的,提供户口簿);继承公证资料。 如不能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一律按现有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3、夫妻离婚分割住房、夫妻间更名住房对外转让的,可以原购买住房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但需提供以下资料:更名前原产权人身份证明;更名前原房屋产权证书;更名后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否则无效。 4、个人转让其赠与房屋时,应以接受赠与后所办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来确定购买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