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定领导干部 因私出国、中大奖均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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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5:42 时代商报 | |||||||||
据新华社成都11月10日电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近日,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试行办法》,要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大额中奖、继承大笔遗产等情况均需做出书面报告。 对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进行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经查实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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