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私购2吨TNT炸药出海炸鱼遭到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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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6:03 今日早报 | |||||||||
通讯员滕理忠赵建微本报驻温州记者王增军 早报讯在3年内,竟非法购买2000多公斤TNT炸药,3000多枚雷管,先后在温州、台州、福建等海域非法炸鱼,严重破坏了海洋渔业资源和自然生态平衡。昨天,洞头县检察院以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对陈其仙、陈开靖、王仲乐等8名渔民提起公诉。据了解,这是浙江省首起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的海域非法炸鱼案。
从2004年开始,陈其仙与同乡陈开靖、王仲乐等人合伙,通过中间人联系了福建藉炸药供应商郑海军,先后6次购买炸药2000多公斤,雷管3000多枚。 每次买来炸药、雷管等作案工具后,陈其仙等人就开船到温州南麂、北麂、洞头等海域,有时一次就可炸到数千斤鱼。 案发后,经省公安厅物证检验确定,陈其仙等人所购炸药系TNT炸药,有很大危险性,因其爆炸威力强大,在二战时曾被称为“炸药之王”。 另据炸药供货商郑海军交代,陈其仙每次向他订购炸药后,都是通过用泡沫箱包装后,将炸药、雷管、导火索伪装成海鲜,以水产品的名义托运到苍南灵溪的水产品市场给陈其仙等人,以此逃避有关部门的“法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