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抢同行18次“的哥”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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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6:45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力)为筹集毒资,“的哥”孟佳凭借对同行的作息时间以及各作案地段情况的熟悉,疯狂抢劫18次,有时一天作案3次以上,共抢得现金5600元,小灵通、手机15部。他将小灵通和手机以低价卖给了手机二手贩子,共得利3000余元,这些赃款均被他拿去用于吸毒。昨日上午9时30分,孟佳被市一中院以抢劫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 据了解,孟佳系沙区磁器口人,在今年4月2日~5月2日一个月时间里,他先后在沙坪
昨日早晨9时30分,经合议庭审议对孟佳开庭判决:其在1个月时间内抢劫出租车司机18次,证据充分,影响恶劣,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听到判决结果后,站在被告席上的孟佳表情木然,并回头对一直跟在其身后的母亲说:“妈妈,没事的,我不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