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章酿车祸也犯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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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7:02 扬子晚报 | |||||||||
上海电行人横穿机动车道,一辆摩托车避之不及与之相撞,摩托车主当即被惯性作用甩向对面车道,一辆重型卡车恰好驶来,将摩托车主碾成重伤,并最终死亡。这一切都发生在刹那间。 遗憾的是,这残酷的“巧合”并非电影里的特技镜头,而是今年6月17日发生在上海浦东成山路的一幕,当事人分别是行人孔某、摩托车主林某和卡车司机吕某。事后警方认定
不久,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孔某提起公诉,此案被称为“全国行人交通肇事第一案”而引起舆论的强烈关注。10月25日,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经过两轮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对孔某涉嫌犯有交通肇事罪已没有争议,这标志着作为交通行为主体之一的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也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 据透露,中国行人违章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占了15%%。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胡安潮表示,孔某的教训具有标本意义。作为“牵一发而动全局”的交通行为人,守法循规是第一位的;只有珍惜自己的生命权,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