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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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7:09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商务部9日颁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加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饮酒安全。 该办法要求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明确禁售标识。据悉,该办法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全国统一的酒类市场流通管理规定,《办法》主要建立了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溯源这两项制度,以加强对经营
(编辑暴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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