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出台《意见》 加强政府机关公共服务行为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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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7:41 东北新闻网 | |||||||||
11月10日,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机关公共服务行为的管理,切实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开放环境,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机关公共服务行为管理工作的意见》,郑重作出服务、首问(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四项承诺,力筑公共服务型政府。 《意见》规定,政府各部门在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时,根据本部门的职能范围和职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意见》还规定,各级政府将建立公务员监督投诉中心。对在1年内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累计5次(含5次)以上的部门,取消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参评资格;部门本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比例按有关规定的最低限额掌握。 ( 辽宁日报 张莉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