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六条禁令急刹官员吃喝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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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7:5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磊 实习生 黄灿 通讯员 丁远强) 武汉大小酒店门前公车拥挤的状况,有望有所改变。武汉市昨日规定,副处级以上干部市内公务活动时,不得进经营性酒店进餐,市民如发现可向纪委监察机关举报。 昨日公布的《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有关规定》宣布了6条“公款吃喝禁令”,其中规定:全市各级机关团体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在本市以内从事公务活动,回本单位就餐;确
6条禁令中的“禁酒令”格外引人关注:除外事活动、重大庆典活动外,工作日午间不能饮酒。 另4条“禁令”包括:禁止上下级、部门、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吃请;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禁止在各类培训学习期间,用公款相互吃请;禁止报销同学、同乡、战友及其他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 按规定,违反6条禁令之一的,首次书面检查;第二次通报批评,一年内不提拔;一年违反3次,年度考核不称职。吃请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对违反规定者,鼓励市民向武汉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82605382、82624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