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对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进行调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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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8:19 淄博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王玉芬,通讯员李静报道: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科教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道玉为组长的《山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执法调研组,于11月10日对我市工作进行调研。市领导张建国、冯梦令、侯法生、崔洪刚、常志钧、段立武,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奎封陪同调研。当日上午,我市召开汇报座谈会,市政府就贯彻实施《山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工作情况作专题汇报。
近年来,我市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初级卫生保健条例》,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淄博市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3――2010)》、《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加大投入,重点突破,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强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强化农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促进了全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深入开展,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改善,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听取市政府汇报后,王道玉对我市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说,淄博市委、市政府对贯彻实施《山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工作高度重视,把其摆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坚持领导重视,组织保证,投入到位,并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农民健康提供了坚强保障,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成为现实。当日,省调研组对临淄区进行了现场调研。 这次调研活动为期2天,还将对张店区及沣水镇、城东村进行实地调研。我市卫生、药监、农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