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警连开4枪打死两村民 终审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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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8:2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云南文山警察陆熊开枪打死村民左维和蒋善维一案,日前终审有了结果。云南省高院经审理维持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陆熊无期徒刑。 案情:警察闹市开枪连杀二人 去年11月10日晚9时,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维末乡派出所民警陆熊骑着摩
一审:死者过错导致事件升级 今年4月,文山州中院对“11·10”警察杀人案的一审判决认为:对于惨剧的发生,死者本人也有一定的过错和责任,主要表现在当有人劝阻时,他们仍继续纠缠,从而导致事件升级。此外,在案发后陆熊态度比较积极,投案自首,还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法院在认定陆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基础上,决定对他判处无期徒刑,同时判决陆熊向两名死者的家属支付共约14万元的赔偿。 上诉:凶手坚持无罪不服判决 一审判决后,死者家属不服,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警察开枪故意杀人,我们觉得适用死刑不应该有任何争议。”两名受害人的代理律师王惠民说。令他们意外的是,在一审中坚持作无罪辩护,得以保住性命的陆熊及其辩护人同样对判决表示强烈不服,很快也提出了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在云南省高院就此上诉进行的审理过程中,受害人家属均撤回了上诉状。左维的父亲告诉记者:左维和蒋善维都是家中主要劳动力和经济支柱,两人的死对各自家庭的打击是难以想象的。而惨剧发生以后,两家人为讨说法已经债台高筑,现在,他们只想尽快拿到一审判决的钱,以还债和维持家里开支。因此,尽管赔偿数字和他们所提出的126万元非常悬殊,他们也只有认了。 二审:维持原判罪犯服刑 云南省高院经过二审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近日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罪犯陆熊目前已经开始服刑。 然而据记者了解,受害家属到如今仍未拿到一审判决的14万元钱。对此,其代理律师王惠民说:“即便罪犯判的是死刑,即便已经枪毙了,只要他留下了遗产,这个财产都应该用来执行给受害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