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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条禁令”严管公款吃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8:36 武汉晚报

  “六条禁令”严管公款吃喝

  苗圩代表全体市委常委率先公开承诺

  本报讯(记者夏琼实习生徐靓丽通讯员丁远强梅利华)“上下级之间,部门、单位之间禁止公款吃请;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昨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
《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有关规定》,6条铁纪整治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机关干部公款吃喝病。

  这六条禁令分别为:在市内从事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得安排和接受招待用餐,到远城区或全天在外工作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回单位就餐的,可在接待单位的食堂、内部招待所用工作餐,不得在经营性酒店用餐;禁止上下级之间,部门、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禁止在各类培训机构学习期间用公款互相吃请;除外事接待和重要节日庆典外,禁止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禁止报销一切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

  “六条禁令”违反一次者,书面检查、扣发一个月目标管理奖;违反两次者,通报批评、扣发半年目标管理奖、一年内不得升职;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者,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屡查屡犯,影响恶劣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用公款吃请的费用,一律由当事人承担。

  在昨日召开的专题会议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苗圩严肃表示,公款大吃大喝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巨大浪费,滋生官员腐败,必须严肃查处。苗圩代表全体市委常委作出承诺:决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本市从事公务活动,回本单位就餐,确实赶不回来的,在接待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吃工作餐;除外事活动、重大庆典外,中餐决不饮酒。他要求各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表率,带头执行“规定”。

  即日起,市纪委和市监察局组成督察组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欢迎市民监督。电话8260538282624205邮箱www.whjjj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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