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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涧西:触摸屏前感受知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8:38 检察日报

  “必须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才能使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够受到有效的监督。为此,我们实行了案件公示制,成立了业务管理中心。”近日,记者来到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采访,该院检察长沈振勇这样告诉记者。

  (一)

  走进涧西区检察院一楼大厅时,记者看见两名中年男子正围着电子触摸屏争论着。其中一个说:“按这个键准没错,一按咱要看的案件就出来了。”记者好奇地凑上前去。果然,那名男子按照提示一触摸显示屏,屏幕上就出现了这样一行字:审查起诉案件公示。其下是表格,犯罪嫌疑人姓名、受理日期、案件承办人等都有清楚地显示。操作电子触摸屏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的亲属。从公示栏上看到这起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已起诉到法院后,他放心了。

  “以公开促公正,我们就是想借此杜绝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沈振勇说。张某因盗窃国家财产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他托人找到在涧西区检察院工作的亲戚,希望能“照顾照顾”。然而,他的亲戚一口就回绝了他。案件公示制使一切执法行为都置于各方监督之下,办人情案、关系案自然没有可能。

  率先在河南省检察系统推行案件公示制的3年多的时间内,该院先后公示批捕、起诉案件1200多起,有罪判决率、定性准确率达到100%。

  (二)

  虽然是星期天,但涧西区检察院的业务管理中心依然一片繁忙景象,2003年,该院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为加强对业务工作的管理,2004年,该中心由单纯的案件管理发展为业务管理,案件管理中心更名为业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对案件的登记、分流、催办、督办、预警等,年底对案件质量进行考核。

  “现在,每办结一起案件,不用我催,有关人员都能及时把卷宗归档。”业务管理中心主任张华南向记者介绍说,案件办结后,要把有关案件的所有资料装订成册,交业务中心统一管理,这对于规范执法行为很关键。今年5月份,该院办结了一起案件。由于判决书没有及时送来,致使案卷无法装订,没有及时归档。通过监督程序,张华南发现了这个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

  案件管理中心运行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86件1435人,没有出现一起超期羁押现象,案件退补率由过去的20%降低到15%,办案周期从过去的27天降到22天。

  (三)

  今年3月,涧西区检察院在洛阳市率先试行主侦检察官跟庭工作机制,促使该院检察人员的理论素养不断提高。

  公诉一科科长梁现锋向记者讲了不久前经历的一件事:在办理郭清臣贪污一案中,辩护人对郭清臣的年薪计算提出了质疑,公诉人由于欠缺这方面知识而答辩不力。庭审结束后,主侦检察官和公诉人员进行了座谈,就年薪计算等问题进行了讨论,调整了指控方案,使案件得以顺利审结。“主侦检察官跟庭观看庭审过程,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庭审中出现的新问题,形成控诉合力,而且还能提高主侦检察官的证据意识,注意细小证据的收集。”梁现锋深有体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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