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办案不合格 海珠检方亮红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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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8:56 金羊网-新快报 | |||||||||
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专题报道 新快报讯(记者 尹辉 实习生 李燕婷 通讯员 穗宣)引进颜色指数确保案件质量、在正卷和副卷基础上增设第三卷对案件质量进行考评……海珠区检察院这个“老先进”目前再创新,于近日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该院检察长陈思民介绍,2004年,只占全市干警总数8%的海珠区检察院干警办理了广州市31%的渎职侵权案件,其中不乏大案要案,如广东省高速公路贿赂串案,涉案人员达43人。针对广东高校基建领域的贪污贿赂更是挖出串案25件。 如此骄人成绩背后必有良好的机制。原来,为了确保案件质量,该院在全院范围内开设“金点子奖”,寻求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案件质量,进而实现公正执法的方案,最终形成了公诉案件的指数管理机制和反贪案卷“第三卷”机制。 “第三卷”主要包括案件质量考评表和评阅卷,其中案件质量考评表引入了颜色指数管理,规定90分标示为绿色,75分至90分标示为黄色,60分至75分标示为橙色,60分以下则标示为红色予以警示。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