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敦促督办企业尽快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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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9:14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 吉林省监察厅、省环保局及纪检部门日前组成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组,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督察,并向相关政府提出整改意见。 今年7月,吉林省政府对全省62户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其中,8户违法排污企业无视省政府要求,未能有效治理环境污染。
检查组建议四平市人民政府对四平宏宝莱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九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限期治理,并责令这几家违法排污企业于今年年底前实现污水达标排放;责令梨树县白云灰厂立即停产;责令四平金士百啤酒集团公司制作二部于年底前搬迁。建议松原市人民政府对吉林油田化工厂立即实行停产治理;关闭松原市欧维斯啤酒有限公司。建议白城市人民政府对镇赉新盛纸业有限公司立即实行停产治理。 检查组要求各地按照既定的整治措施和时限,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要向省环保局提出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摘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