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纪检组长赵岸青:官煤勾结怎可“温和”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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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9:38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哈尔滨11月10日电(记者毛晓梅)在黑龙江省四大煤城之一———鹤岗市督察工作时,中纪委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组长赵岸青“发火”了。起因是当地政府对一例典型的“官煤勾结”处理得过于“温和”。10日下午,鹤岗市领导在向安监总局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第六督察组汇报时,谈到前一阶段清理整顿中,发现两起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经营或变相入股的问题。其中一起是:该市煤炭工业局常务副局长赵某,其儿子是兴山区东野煤矿企业法人。5月初,全省发出《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
鹤岗市委书记随即表态:此事由于处理得比较早,当时对政策把握的尺度不准,对此市委是有责任的,并将对错误的做法进行纠正。 不过,在场的人也有异议,认为这是一笔“历史旧账”。一位省领导向记者解释:黑龙江七台河“3·14”事故后,全省就开展起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的行动。当时,按省里制定的工作方案,只要求主动登记和撤资退股。“作出组织处理”是国家后来才要求的。 今年3月14日,七台河市新富煤矿发生死亡18人的特大事故,矿主彭国财就是该市桃山区安监局副局长,与担任国有七煤集团副总经理的哥哥合伙私自办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