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善后工作紧锣密鼓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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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9:45 河北日报 | |||||||||
本报邢台11月10日电(王怀敏、刘秀礼、董广顺)邢台县11·6矿难遇难的32名矿工中,今天已有10名遇难矿工的家属与当地签订了赔偿协议。 事故发生的当天晚上,邢台县就成立了11·6矿难善后处理组,县委一名副书记任组长。55个县直单位和乡镇一把手“一对一”负责,一个单位负责一名伤员的救治或死亡者家属的吃、住、行及遗体认领、签订协议、兑现赔付款等工作。
今天,所有遇难矿工家属已全部到达邢台县。遇难矿工遗体的认领工作也已结束。 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邢台县出台了赔偿标准:井下死亡矿工每人赔偿金为17.36万元;井上死亡矿工参照井下死亡矿工的赔付标准执行;死亡的非矿工人员的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政策执行。一位死难者家属说:“这个标准我们能接受。” “决不因资金不足影响善后处理工作。”邢台县县长田德荣说。为此,邢台县做出决定,赔付资金由县财政兜底,缺多少财政先垫付多少。县财政和银行等部门现场办公,确保赔偿资金及时兑付。 今天,在邢台县负责善后处理单位的努力下,已有10名死难者家属与当地签订了赔付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