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台八措施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办医疗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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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0:1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哈尔滨10月11日消息(记者杨沼畔 通讯员龚南红 王莹)黑龙江省日前出台八条措施,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兴办医疗机构。 这八条措施是:允许民间投资主体在我省举办营利性医院或非营利性医院;允许并鼓励民间投资主体和外国资本在黑龙江省通过股份合作制、委托经营等形式参与对公立医院(包括国有企业医院)的重组、转制;允许外国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黑
据介绍,可以核定为非营利性医院的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国外资本和国内民间投资主体捐赠举办的具有慈善性的民办医院;二是以为城市贫困人群和农民提供优惠医疗服务为主要功能的民办医院;三是对国外资本或国内民意投资主体收购股权等方式对国有医院(包括国有企业医院、集体医院)实行转制、重组的医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