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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事件已移交长春警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0:23 新文化报

  《农安县氧气厂爆炸》追踪

  新闻回放:11月8日下午,位于农安县北环城路上的农安县氧气厂发生爆炸,事发时现场只有三名女工,其中两人身亡,一人受伤。事故造成附近民房不同程度受损。爆炸原因是由于气体混装所致。

  本报讯(记者 苗颖) 昨日上午,氧气厂爆炸厂房剩下的断壁残垣已被推倒,部分砖瓦进入紧邻的居民家的院内。事故发生后,住宅离氧气厂最近的居民刘建伟一家十分担心,60多岁的刘大娘说,昨日上午,对现场的清理再次殃及刘家的房子,“铲车一开动,我们这房子就颤!”刘大娘说。附近居民也认为氧气厂建在居民区是一大安全隐患。据悉,该厂在1981年建厂时,四周还是荒地,后来民房越建越多,渐渐将氧气厂围住。

  据了解,该氧气厂主要进行氧气分装,不能自行生产氧气。主要经营工业用氧气,这也是农安县惟一工业用氧供应处,从外地运来的氧气储存在厂内的液氧罐内,罐内大约可以储存5立方米的液氧,然后将氧气进行分装。

  该厂一天罐装三四十瓶氧气,每瓶氧气只有两三元钱的利润。该厂的职工虽有各种保险,但每月的工资不到400元。知情人透露,该企业的盈利与职工工资支出基本持平,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工厂何去何从还是个悬念。

  据调查组介绍,前期的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但是分析和落实责任的问题仍未确定。该厂的负责人以及上级领导承担多大的行政管理责任、是否构成刑事责任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昨日上午,农安县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善后处理问题。

  目前,此事已移交长春警方。由于杨太芳的听力受到影响,烧伤又使她无法讲话,所以警方还未对其进行询问,事故的责任也暂未认定。

  (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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