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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有哪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0:23 新文化报

  《意见》中提到:对我省乡镇企业中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以产品生产为主(产品年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50%以上的,含50%)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有关政策。

  为补助乡镇企业社会性支出,对乡镇企业可按应缴所得税额减征10%。农业生产单位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免征增值税;金属矿采选产品、废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执行13%
税率。

  对乡镇企业在生产资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于用这些材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

  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新办的乡镇企业,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业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乡镇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在3年内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纳入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乡镇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经省经委核准、备案的乡镇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省技改基金给予重点扶持。对乡镇企业投资的符合当前国家鼓励的技术改造项目,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享受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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