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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将有新制度 民工工资将由保障金"托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0:33 龙虎网

  【龙虎网讯】建筑企业一直是拖欠民工工资的“重灾区”。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我市将推行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给建筑行业的民工吃下“定心丸”。

  建筑业民工工资将由保障金“托底”

  【现状】在建筑领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本应由开发商支付,但因部分开发商并不具备工程价款支付能力,所以在工程盲目开工后,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不垫资支付。待工程完工后,建筑施工企业的垫付资金有时就变成了新的拖欠工程款项。这种“潜规则”由此带来的连锁反应,直接影响了施工工人的工资发放。

  【措施】为确保农民工都能拿到血汗钱,我市借鉴杭州、苏州等地的经验,已经草拟了《关于南京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意见》,并将于近期公布实行。

  市清欠办有关人士透露,根据该制度,施工企业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按施工合同总价款的一定比例提取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劳动保障部门开设的专用账户,持银行卡凭证向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没有银行出具的凭证,建设主管部门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而一旦出现拖欠工资,经劳动保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直接从保障金账户中划支,用以支付被拖欠的职工工资。

  成立法律援助站为民工讨工钱

  【现状】“我只知道跟着老板做工,总比在家种地强得多,哪会想到要跟老板签合同。”河南籍民工小王说,他和数十名老乡一起在南京一家工地干了近半年,如今,老板已杳无音讯,找施工方谈判也没有任何结果。

  据介绍,由于部分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也是造成欠薪“顽疾”的原因之一。

  【措施】今年,市清欠办将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工局设立法律援助站,专门为农民工提供咨询、解释、调解、援助等服务,并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鼓励投诉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经济纠纷,逐步引导企业由“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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