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通知强调学校食堂严禁采购无证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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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0:4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教育部10日就教育系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发出通知,强调学校食堂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自养家禽、家畜必须进行免疫接种,校园内特别是学生学习、生活区域不得放养禽畜,未经检疫的禽畜不得自行宰杀加工。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 通知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学校传染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组织力量对所辖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应认真自查和整改,特别要加大对承包食堂采购环节、加工环节以及其他环节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措施情况的检查力度,消除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员工身心健康。 通知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广大中小学校要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和家长了解禽流感和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强化防范意识。要教育学生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生避免与禽类近距离接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