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决定在全国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0:5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11月11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通讯员宋惕安)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于11月9日至11日在宁波召开。会议对全国交管部门下步交通安全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决定在全国所有建制县、县级市和市辖区组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公安部对此做了部署。 据介绍,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相继开展
公安部等六部委决定在全国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正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等工作措施的延伸。在此项活动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绩考核内容,这就意味着在交通安全管理中,交警部门不再是“孤军奋战”,政府部门对交通管理的责任将更为强化。今后,各县区政府及交警部门将严格道路通行管理,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车辆和驾驶人继续成为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严肃追究并处理。 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中,交通部门将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公路的安全设施。城区交通设施将进一步得到改善。2006年年底前,东中部地区县城将按照畅通工程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渠化,规划设置停车场。为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县区周边二级以上等级公路、主要旅游公路上将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 此外,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中,还将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走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司法行政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 据悉,通过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公安部交管部门力求道路交通事故由高发到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