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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闻局”把持巨额预算 NCC可能形同虚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1:23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1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简称“NCC”)虽已通过,但“新闻局”却只打算在40亿余元的预算当中,移拨8800万元的业务给“NCC”,使其形同虚设。

  据报道,“新闻局”在预算中为“广电处”保留了“广播电视事业及其团体之辅导”和“辅导发展创意影音”等2项主要业务,共一亿一千多万元万元预算。在“推动广播电视
数字娱乐”预算项下,“新闻局”只交出“共星共碟”1 项业务,另保留了五亿一千三百万元的预算,继续主导岛内数字电视和影音产业的发展。也就是说,“NCC”成立之后,“新闻局”连“广电处”都不必裁撤,其职权范围并无明显改变。

  

国民党“立委”雷倩质疑,根据“NCC组织法” 第三条第六款,NCC的职掌包括“广播电视资源之管理”,“新闻局”拒绝移交预算“资源”给“NCC”,已有违“法”之嫌。

  “立委”周守训也批评,“新闻局”只移交8800万元预算给“NCC”,但它对岛内团体及个人捐助预算却高达25亿九千多万元,再加上它每年主导“政府媒体集中采购”约十一、二亿元的预算,“新闻局”仍然是岛内媒体最大的广告金主,为民进党服务以当局预算来控制媒体,让NCC的超然运作派不上用场,形同虚设。

  据了解,“立法院教育委员会”下周一将审查“新闻局”预算,“在野党”已准备大砍一番。(马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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