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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重拳整治医疗“回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6:1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江南都市报》报道:“举报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或医疗活动中收‘红包’、拿回扣,最高可获5万元奖金。”日前,记者从江西省卫生厅获悉,为了杜绝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拿回扣,省卫生厅制定奖励举报的措施,重拳打击医疗不正之风。

  记者了解到,该省卫生厅明确了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吃“回扣”的6种行为:工作人员
在医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单位以任何形式发放的临床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代开、代售药械或要求病人到指定地点购药或医疗器械,收取好处费;工作人员以介绍就诊病人为由收受医院或科室发放的“介绍费”、“转诊费”等;工作人员收受有业务往来的医疗设备、试剂、一次性医疗器械、办公用品、其他物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等给予的财物;在基建、修缮工程和各种维修活动中收受的回扣;其他违规收受回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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